“共享美好 共创未来”摄影展 暨鸟类主题展征稿倡议书
- 栏目: 通知公告 日期: 2022-12-09 阅读: 19314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更好地宣传绿色生态贵州,引导人民群众亲近自然、感受自然、热爱和尊重自然,培养高尚审美情趣,增强民族地域文化自信自强,传递共创、共建、共享的美好价值理念。贵州省图书馆、贵州省图书馆威宁少年儿童分馆、威宁县图书馆联合发起鸟类主题展征稿倡议书,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优秀鸟类摄影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省图书馆、贵州省图书馆威宁少年儿童分馆 威宁县图书馆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24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三、活动主题
围绕“共享美好 共创未来”主题,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优秀鸟类摄影作品,以鲜明、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的影像视觉语言展现新时代多彩贵州生态之美,蕴含倡导亲近自然、感受自然、热爱和尊重自然,传递共创、共建、共享美好价值理念,增强民族地域文化自信自强的思想之美。
四、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紧扣主题,电子版,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10M,分辨率300-350dpi。
五、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电子版、投稿呈报表(附后)、授权确认书(照片或扫描件)、作者照片,报送材料打包发至邮箱:3203846480@qq.com,标题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数量不限。
六、奖项设置
(一)最佳作品奖:5件,颁发证书,纪念品。
(二)最佳视觉奖:5件,颁发证书,纪念品。
(三)最佳意境奖:5件,颁发证书,纪念品。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单位或投稿者本人、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必须依法独立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
(二)投稿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或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展映、特色数据库建设等权利。主办方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数据库建设等)宣传利用,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不再另外支付费用,投稿作品不退稿;
(四)奖品及证书电话通知领取;
(五)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定。
联系人:余万里
联系电话:0851-86870830
电子邮箱:3203846480@qq.com
附件1:摄影作品投稿授权确认书
附件2:摄影作品投稿呈报表
授权确认书
本人(本单位)是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承诺该作品系原创,不存在抄袭、转载、简单改编等行为。如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本人)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本人(本单位)同意贵州省图书馆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在公益宣传中对该作品无偿使用,有制作、复制、发行的权利,并同意该作品无偿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网络媒体、户外媒体和移动传媒上进行展示、展播。
授权人(个人手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2022年 月 日
摄影作品投稿呈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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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作品申请前,请您确认同意以下内容: 1.凡提交作品参选,即表示投稿者同意接受“共享美好 共创未来”摄影展暨鸟类主题展主办方制定的所有参选细则章程; 2.投稿一旦正式提交,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的作品; 3.投稿作者应确认拥有其投稿作品的著作权、版权,投稿作品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争议,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展推送者承担;主办方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抵触的作品; 4.所有个人及单位选送到主办方的作品,即视为授予主办方作品展出权,参选作品及介绍可能被用于“共享美好 共创未来”摄影展暨鸟类主题展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示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网络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5.本单位有权保存参选作品,以作为展出及公益交流使用; 6.所有作品不退还,请投稿前备份; 7.作品评选、展映规则最终解释权为“共享美好 共创未来”摄影展暨鸟类主题展主办方所有。
签名:_________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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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请务必将作品电子版、投稿呈报表电子版、授权确认书(照片/扫描件)、作者照片,一起发至邮箱:3203846480@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