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借阅规则
- 栏目: 读者服务 日期: 2022-02-21 阅读: 25422
威宁县图书馆借阅规则
一、外借图书
1、图书借阅证(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准转借或转让他人。
2、每个借阅证(卡)可外借图书或期刊的数量及时间,按照所办理卡类标准执行。
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可以办理续借,续借不能超过15天。
4、某种图书如果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5、读者办好手续后,在指定位置存好所带物品,入库取书,不要乱拿乱放。
6、图书、借书证内的条形码要保持完好。请各位读者爱护图书,图书如损坏严重或丢失,按照书的两倍价赔偿。
7、不得偷书,如发现偷书者按书价的10倍罚款。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卡)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阅览报纸免费,不需借阅证。
3、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窃取书刊处理。
4、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5、读者须遵守《威宁县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注:所有图书借阅免费